交通事故受害者可以要求多少赔偿金?
摘要:很多当事人会咨询如题目中所说的问题,也即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获得多少赔偿金的问题,这个问题涵盖内容较大,本文进行简要说明。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财产损失赔偿金,一部分为人身损害赔偿金。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金项目,还可以具体分为三部分:一般伤害的赔偿金项目、伤残伤害的赔偿金项目及死亡伤害的赔偿金项目。因事故造成损害,受害人可以索要的赔偿金数额与事故的具体伤害和法定的赔偿项目标准有关。具体为:
赔偿项目 | 赔偿标准 | 备注 |
维修费、车载物品费和车辆施救费 | 以相关维修单据、货物清单和市场正常价、车辆施救单据为准。 | |
车辆重置费 | 因受损车辆灭失或是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产生的费用。 | 要求价值相当 |
停运损失费 | 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 以受害人能提供的损失证据为准计算 |
替代性交通工具费 |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主体为非经营性车辆 |
二、人身类损失
人身类赔偿项目的计算项目数量和标准当事人可以对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其中包括有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住院或是补助、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是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个赔偿项目的计算内容。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我们咨询电话:400-0022-980
专业律师为你在线解答或登陆官方网站:http://www.gdjtsg.com/及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 查询更多详情